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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时间:2016-03-15

    近日,河南省审计厅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该《若干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审计各环节职责,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若干规定》在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紧密结合现阶段审计工作实际,进行了多次补充、调整和完善。共分五个部分,对审计实施方案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复核审理工作、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整改跟踪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是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管理。明确了审计实施方案应当经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厅领导逐级审定,报法规处备案;多部门(单位)参加项目的工作方案、新开展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还应当经审计业务会议或受委托的主管厅长主持的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会议审定。实行审计任务清单制度,要求审计组组长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组织编制审计任务清单。   

    二是强化审计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审计组人员数量,对审计组总人数、借用人员占审计组总人数的比例进行了控制。落实审计公示制度,要求所有项目应当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公示。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与审核,对审计底稿编制范围、底稿审核时限、审计组长底稿由谁审核等问题,予以了明确。明确审计组会议制度,要求审计组适时召开会议,对审计实施方案变更、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处理、审计报告起草、以及廉政、安全、保密等事项进行研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了逐级请示汇报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对重大事项,审计人员可以越级请示报告。   

    三是规范复核审理工作。规范二次复核审理程序,特别要求在第二次复核审理时,重点关注审计业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变更情况,凡是因被审计单位提供新的证据等原因造成审计结论变更的,应经分管厅领导审核,报经主持会议的厅领导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要求,业务部门出具的复核意见、法规处出具的审理意见应经处内会议集体研究,并作好会议记录。   

    四是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明确业务部门向业务会议汇报的内容、提交会议审议的材料。规定了法规处起草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审计组根据会议纪要修改起草相关文书的时限要求。   

    五是加强审计整改跟踪工作。明确审计整改跟踪内容,以及审计组、业务部门、法规处在整改中的各自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