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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思研究

每周案例—都是“电商”惹的祸!时间:2020-09-25

【案例回放】

上海市奉贤区某公司运营总监,因为赌博挪用公司资金锒铛入狱。出狱后又到另一家公司就职,竟不思悔改重蹈覆辙,甚至变本加厉。

首次伏法

2017年824日至2017918日期间,张某利用自己担任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旗下4家淘宝店铺的保证金人民币79000元及店铺运维费人民币185806元,用于网络赌博挥霍,构成挪用资金罪。经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重出江湖

2018年12月张某被刑满释放,出狱后不久就因嗜赌成性欠下了十几万银行信用卡欠款,银行一直催款,但无固定职业的张某并没有偿还能力。幸运的是,20192月张某应聘到奉贤区另一家公司任网络部运营经理,负责公司网络部推广和销售。虽然有了固定收入,但还是入不敷出。20194月,一直幻想赚“快钱”的张某在百度上看到了一个境外期货推广网站,经过“考察”,张某认为这是个赚钱的机会,但缺少一笔启动资金。缺少投资本金的张某随即决定“重出江湖”,于是将手伸向了公司转到他个人名下用来淘宝刷单开展市场推广的资金。

但是事与愿违,张某的投资一直不顺利:2019410日,张某先用3000元购买了平台上的期货,没几天就亏掉了;接着他用同样的方式在平台上购买累计达20万元左右的期货投资又全部亏掉。眼见高筑的债台又飞速上涨,巧舌如簧的张某以“网店推广需要大量资金,但公司财务每日转账有限额”为由骗取同事信任,陆续向6名同事借钱,共计55598元。这些借来的钱依旧被张某买了境外期货。张某的亏空越来越大。

再次伏法

2020年69日,经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重出江湖一年半的张某重蹈覆辙,再次伏法。


新闻来源:http://newsxmwb.xinmin.cn/fatan/2020/06/29/31755855.html



【案例分析】

近年来,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的快速崛起,早已改变了国人的消费习惯。许多企业也开始涉足线上交易,尝试将业务重心往市场更为广阔的电商倾斜,并有逐步替代传统线下交易模式的趋势。案例中,曾经先后栽在张某上手的新、老东家们其实就是在这种大趋势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开拓线上业务的典型代表,但他们却忽略了新业务模式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下文将从内控角度浅析企业该如何管控相关的电商账户、资金收支、往来款对账等,防止案例中资金挪用风险的发生。

一、电商账户管理:电商平台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

一般而言,如果企业要开展电商业务需新注册两类账户:一种是在电商平台注册一个新账号,用于开展发生在该平台的交易,如淘宝账号、京东账号等;另一种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的账号,用于资金收支,如支付宝账号等。注册这两类账户通常都需要向平台提供一些基本注册信息,包括绑定一个手机号和一个邮箱等。有些企业可能考虑不周,直接将公司账户绑定某个员工的个人手机和个人邮箱,甚至也未统一登记账户的相关注册资料,账户日常都由某一位运营人员单独管理、独立操作,缺乏必要监管。如果人员发生变动,极可能为企业后续的电商业务运营带来不便,甚至会因为信息不对称,产生舞弊行为,发生资金挪用。

笔者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加强对电商相关账户的管理:其一,企业应准备一个专用手机号与专用企业邮箱,专门用于绑定电商平台账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其二,各平台店铺账户名称、登录密码、专用手机号码和邮箱等注册、登录信息需做好统一备案登记工作;其三,企业定期安排专人检查平台店铺运营全面,并查看相关费用使用情况,已请款申请批准的费用是否已支付或实施;其四,账户管理人员转岗、离职和办理工作交接时需将手机卡和企业邮箱账号与密码等一律按规定交回公司后才可完成相关手续;其五,对于条件允许的企业,可以考虑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轮岗,防止相关人员长期在某一岗位而产生的徇私舞弊行为。比如,案例中张某的新、老东家门如果掌握公司注册登录信息,并定期安排专人检查已请款申请批准的运营费等是否都已及时按批复执行,那张某可能不敢、也没有机会多次挪用大量店铺运营资金,且长期无人察觉。

二、资金收支管理:支付平台资金管控、个人借款管理

企业电商业务与线下实体运营模式一样都会产生日常收支:网上店铺的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产品销售货款、客户补邮费等;资金支出主要是日常快递费、退换货快递费、电商平台购买展位等营销费用、店铺日常运维费等。相对而言,电商的资金管理比较特殊的方面是网上店铺在资金支付与收取时会多一个资金周转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中间环节,而有些公司会忽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的资金跟踪管理,比如张某以淘宝店铺运维或营销等名义提出资金申请,获得批准后张某并未将相关资金及时按申请的资金用途使用,而是挪作他用。其实,支付宝接收的销售货款是否及时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也是一项风险。

此外,由于电商企业在运营中可能会采用一些特殊的营销方式,公司会事先以个人借款的名义将费用支出转到相关负责人的个人资金账户进行后续操作,但此后的具体执行情况,公司往往也容易忽略跟踪或者未设置有效的跟踪方式,导致资金风险。例如,案例中张某的第二个雇主就是将刷单所需费用事先转给张某,让其直接负责安排实施,而张某就是抓住这个机会,利用公司缺乏对后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而挪用了近20万元左右。

笔者建议,公司在电商的收支管理方面需关注以下事项:其一,公司应明确对于支付宝这类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必须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参照银行账户管理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其二,财务人员在每次接手新账号或转接账户后,都需重置登陆密码和支付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账户信息;其三,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必须是同一名称下的企业银行账户,严禁使用任何个人或其他公司银行账户;其四,由公司支付平台账户直接转出的任何付款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装修、维护以及缴纳各种业务保证金等,都必须与银行账户资金支付流程一样经过审批后,才可进行支付操作;其五,店铺所有货物销售收入必须进入公司指定账户,严禁将销售货款转入其他账户;其六,公司应强调个人借款必须在借款时注明的归还日期前办理报销手续并冲销或归还借款,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若特殊事项不能在30天内办理完毕的,须由相关权限人审批同意后延期,但延期时间最常不超过3个月,年度结账前必须对个人借款进行清理,公司始终保持对个人借款的跟踪管理。

三、往来款对账管理与电商平台、物流公司、支付平台对账

电商业务运营过程中企业主要与电商平台、物流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三方存在频繁的业务往来,所以每月底企业应该根据各个平台的业务模式特点,与这三方进行往来款对账。第一,与电商平台对账。财务人员每月通过电商平台后台汇总当月销售数据,分类归总已完成订单、未完成订单、其他异常情况等,并将未完成的订单与在途物资等核对,检查关注异常订单,相关核对结果需报业务部门再次核实,核对无误后完成对账。第二,与物流对账。财务人员以运输公司提供的明细单以及发货人员移交的发货单为依据,核对当月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与物流公司记录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根据公司与各物流公司商定的结算周期支付款项。第三,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账。财务人员依据销售数据,将支付平台账户余额与月销售成功的订单一一核对。此外,同时还需核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外支付的交易,与支付申请注明的申请理由、时间等事项是否匹配等,检查是否存在资金被挪用的情况,遏制案例中张某挪用平台保证金、运维费的情况发生。

【总结】

随着国内互联网使用人数的增加,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购物的消费方式已渐趋普及,对于企业而言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随之而来的新兴风险也应被足够重视。通过上文的浅析,希望企业在发展线上电商业务时能关注到一系列新生的风险,譬如电商账户管理、电商资金收支管控、定期开展多方对账等,保证电商运营中的资金安全。